关于公布省级职业教育对口升学专升本专业考核牵头院校的通知
时间:2024-12-11 作者:佚名 来源:辽宁省教育厅
各市教育局,各有关学校: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 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对口升学考试招生工作的意见》(辽教发〔2016〕37号)规定,经院校申报、现场考察、专家遴选、会议决定等环节,确定省级职业教育对口升学专升本专业考核牵头院校名单,现予公布。
专升本专业考核在省教育行政部门和省招考办监督指导下,由各省级职业教育对口升学专业考核牵头院校组织实施。将建立牵头院校动态调整机制,对工作不力的牵头院校要求限期整改,直至撤销资格。请各市教育局、各有关学校及时将文件内容告知广大考生。
附件:职业教育对口升学专升本专业考核牵头院校名单
辽宁省教育厅
2024年12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发布)
原文链接:https://jyt.ln.gov.cn/jyt/gk/zxtz/2024121016562257868/index.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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